关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工作的通知
关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杏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规定》要求,杏宇副处级干 部(含主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每年向杏宇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情况,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杏宇副处级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述德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职述廉述德对象
杏宇副处级(含主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所有领导干部🧑🏼🦲👨🏼🔧。
二、述职述廉述德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述职述廉述德:
1.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2.思想作风情况;
3.工作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5.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述德方式
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述德,采用会议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述职述廉述德要求
1.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既要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又要报告部门分管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2.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将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3.述职述廉述德报告纸质版(1式2份)🙊,请于2021年1月8日(周五)之前送至纪检监察室(2301办公室),纸质版需本人亲笔签字,同时将电子版发邮箱1416027032@qq.com👏🏼。述职述廉述德报告要求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标题统一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标题后空一行;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行距为固定值30磅。
联系人:李雪婷 联系电话:185xxxx6688或88195641。
纪检监察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