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宇技术防范监控室管理制度
杏宇技术防范监控室管理制度
杏宇技术防范监控室(简称“监控室”)是校园安全防范报警监控系统的枢纽🧚🏼♂️。为加强监控管理🥍🤹🏻,确保监控报警系统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值班规定
(一)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进入监控室;
(二)不准使用报警专线拨打无关电话🫸🏻;
(三)未经专业人员同意〰️,不准随意改变和移动监控设备;
(四)未经批准👩🏽🍼👩🏻🦲,不准在监控室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强磁场电器👩🏻🏫🧇;
(五)不准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活动;
(六)不准私自占用或随意挪用、外借监控室装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及办公用品、用具等;
(七)不准在监控室会客和进行娱乐活动;
(八)不准在监控室喧闹和高放音响;
二、工作规程
(一)值班
1.技术防范监控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监守岗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时,必须具备执行职责能力的相关人员顶替值班👨🏽🚒;
2.随时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尽快排除或及时通知专业人员检查🏄♀️、维修;
3.配有电视监控装置(监视器、显示器)的监控值班人员应注意对监控区域或画面观察,配有变向变焦镜头的摄像机,一般要对准主要观察区域或特定观察区域,兼顾其他可能的区域;
4.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对监控区域布防🍨、撤防,或督促监控部位有关人员在全校按时布防🏄🏻♂️、撤防;
5.保证有线、无线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应;
(二)接警和异常情况处理
1.在监控部位布防时间收到警告信号,应立即使用现场复核手段对警报部位进行复核(电话询问、视频搜索、录像回放、声音监测等),同时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前往报警部位查看,并随时了解情况🛜;
2.电视监控区域出现可疑情况🙇,应及时进行图像跟踪,或对可疑情况进行录像回放📢🚤。如认为情况异常应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前往异常区域查看并随时用对讲机报告出警人员可疑目标变动情况,配合出警人员抓获或查证可疑目标🐹;
3.报警及可疑情况经复核或巡查确认异常,应立即向处🏸、科领导报告🤽;
4.监控情况应及时填写值班记录🧻,以备查考;
(三)交接班
1.值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交代事项🧝🏽;
2.接班时,应逐项点清交待器材数量👨🏻🦼➡️、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详细记录;
3.本班工作应尽可能在交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4.交接双方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事后发现或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